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财务报销须知

时间:2019-03-25浏览:13设置

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财务报销须知

一、专家咨询费发放

专 家 级 别

税 后 发 放 标 准

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

1000/半天

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

2000/半天

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

3000/半天

二、劳务费发放

专家评审费和专家评估费属劳务费,税后发放标准参考专家咨询费发放。其他人员发生的劳务费按下表其他人员标准发放,发放的劳务费用必须真实有据,领取劳务费人员必须具有项目相应的学历、职业资质背景

专 家 级 别

税 后 发 放 标 准

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

1000/半天

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

2000/半天

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

3000/半天

其 他 人 员

500/半天,≤800/

注意不得向教职工本人及近亲属、市教委、市教卫党委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,不得向学校内部人员发放劳务费。

三、专家咨询费、劳务费发放程序

1、登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的劳务津贴系统进行操作,按要求录入姓名、单位、身份证、银行卡号、手机号、发放金额,发放内容请注明《***专家咨询费》或《***劳务费》,生成费用发放申请表并上报打印。

2、将打印好的费用发放表经领款人签字后,再由院长签字后交财务报销发放。注意,单笔发放金额超过5000元的,应报分管校长审批。

四、差旅费报销

1、教职工因公出差、参加会议、培训学习,首先要持《会议通知》、《培训通知》等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即填写《上海开放大学出差审批表》、《上海开放大学外出培训、参加会议审批表》,审批表中要明确外出的理由及经费预算明细(飞机票、车船票、住宿费、会议费、伙食补助、交通补助等)(实际发生费用≤预算明细费用),交学院院长签字审批,必要时报主管校长审批。

2、购买机票(须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进行购买)、车船票、支付住宿费用等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,并保留好刷卡凭证。

3、出差人员按相应职务等级乘坐交通工具、享受住宿标准,否则不予审批。

4、外出期间享受伙食补助100/天(新疆、西藏、青海120/天),市内交通补助80元/天。

5、填写《上海开放大学外埠差旅费报销单》,并粘贴相关报销单据(机票行程单(包括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截图凭证)、车船票、住宿费、公务卡刷卡凭证或公务卡银行消费凭证),经院长审批后至财务处报销,注意:伙食补助、交通补助须另填一张《上海开放大学外埠差旅费报销单》。每一报销单须附一套审批表、会议(培训)通知。

五、其他费用报销

其他费用的报销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,特别注意必须刷公务卡的项目一定要刷公务卡,否则不予审批。报销时填写《上海开放大学报销凭证》,并粘贴相关报销单据及凭证,市内出租车报销须填写《上海开放大学出租车报销清单》,经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。

六、以上报销均为无现金报销,须在报销单上提供公务卡或银行卡号


上海开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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